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高阳中学、职教中心教师短缺问题,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为高阳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2名、为职教中心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6名,特发布本公告。
一、选聘理由
高阳中学、职教中心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师自然减员增加,急需专任(专业)教师。
二、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学历专业条件:本科学历(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专业条件详见《高阳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专升本学历不在招聘要求范围之内;考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报名,也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应聘后必须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编在岗教师或已通过县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比较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比较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3、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
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高中选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3、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优秀教师须提供相关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选聘办资格审查后,合格者进入面试。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
注:报名者留好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现行的高中、职教教材中抽取。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由选聘办联系上级部门聘请专业人员组成7人试讲评委小组,根据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比较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比较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完当天,在高阳县教体局显著位置公布。
5、考试要求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为治愈出院新冠肺炎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请考生下载诚信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依据省市近期防疫政策为准)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1、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一致的;2、学历高的;3、考生家庭是建档立卡户的;4、有任教经历的;5、任教经历时间长的。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无职业年金)。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高阳县和教育系统,其他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政策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选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312-6699577、0312-6699702
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热搜网看到的,谢谢!